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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报告3篇-风君子博客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报告第1篇

近年来,按照上级工作安排部署,我局担负着做好法治宣传教育,为青少年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认真履行职责,始终把青少年法律服务作为工作重点,不断创新青少年法律服务方式,拓宽青少年法律服务渠道,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积极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现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我局深入开展“百名律师进千校”法治宣讲活动,组织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到第三实验小学等中小学校宣讲法制课20余场次,受教育学生1万余人。印制《青少年以案释法读本》、《法在校园》法治宣传资料1万余册,发放到青少年手中。在中学建成“法治 平安宣传长廊”,今年,我们按照法治宣传长廊“四个全覆盖”的工作部署,在全县中小学校大力推广,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使青少年在学校中健康发展。

二是积极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学校健康办学的保障,但这种环境的构建必须依靠综合治理的手段。我们在强化对在校学生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基础上,把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作为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手段,坚持长抓不懈,突出长效管理,有效地净化了校园及周边环境。

三是开辟青少年法援通道。开辟青少年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扩大受援面,对青少年援助案件实行优先安排、优先办理、优质服务。创建法律援助工作站,以法律援助热线为平台,电话解答、接待来访青少年,办理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切实帮助青少年维权。2017年,法律援助中心受理青少年案件28件,其中民事案件22件,通知辩护6件,涉及盗窃、抢劫、抚养费和交通事故赔偿等,充分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帮助青少年解决难题。利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组织各司法所、村(居)调委会及时对辖区内的青少年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涉及家庭矛盾、抚养纠纷、损害赔偿等方面的矛盾及时组织调解。开展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调查问卷活动,帮助问题少年制定矫正方案,落实帮教措施。帮助“三无青少年”(即刑释解教后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青少年)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刑释解教青少年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

总之,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抓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强化教育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我县青少年健康成长作出新的贡献。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报告第2篇

市预青专项督查组:

今年以来,XX县预防青少年犯罪专项领导小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预青专项组工作会议精神,明确新形势下预青工作总体思路,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单位职责,依托综治工作机制,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在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预青专项组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大力配合,不断创新预防理念,落实目标责任,狠抓宣传教育,预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经过全面梳理摸排,2017年全县共有五类重点青少年266人,其中闲散少年28人,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40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95人,农村留守儿童103人,流浪乞讨未成年0人。2016-2018年,全县青少年犯罪率呈逐年下降趋势。

二、预青工作进展情况

(一)争取党政支持,优化基础保障。

专项领导小组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对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的支持,将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及预防犯罪工作纳入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总体目标,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一定保障。成立了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佘立恒同志为组长,团委、宣传、法院、检察、公安、教育等部门为成员的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每季度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各乡镇也成立了由团委、派出所、司法所等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结构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预青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可靠的制度和组织保障。

(二)加强阵地建设,完善工作制度。

结合工作实际,团县委紧紧围绕“团干部+社工+志愿者”工作模式,依托XX社区和部分学校“七彩小屋”“青年之家”等阵地,设置了青少年帮教服务站,定期开展“七彩假期”“小蒲公英课堂”“微心愿直通车”“五点半课堂”等品牌关爱项目,并明确专人负责实施。同时,购置了宣传和制度展板、电视、电脑、图书、文体用品等软硬件设施。县检察院紧紧依托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室,定期开展重点青少年心理疏导工作,制定了《XX县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职能单位帮教责任》《留守学生分类管理机制》《留守学生帮教关口前移机制》《留守学生托管帮教机制》《留守学生教育帮助的多方协作机制》等多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全县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和预防犯罪工作机制。

(三)突出三个重点,提升工作水平

1.坚持预防为主,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一是以落实“七五”普法为统领,检察、法院、司法、人社等部门广泛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通过举办法制讲座、以案说法、模拟法庭、宣讲报告、主题团队会等方式,提高青少年自律意识和自护意识。设立青少年维权专线、青少年维权绿色通道,拓宽青少年维权渠道和途径,对青少年来访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处置。二是用活新媒体,不断拓宽线上普法教育渠道。借助成员单位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设“青年说法”法制宣传教育专栏,定期上传法制宣传图片、漫画、发布普法教育案例,同时,每季度邀请检察院未检科专业法律工作者就生活中的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用青少年听得懂的语言,乐意接收的方式,把法律讲透彻,讲明白,激发青少年的学法热情,形成与青少年线上的良性互动。三是秉承用“青少年语言”讲好“青少年故事”,以“青少年思维”引领“青少年行动”。县教育局先后在县直各学校开展“青春伴成长、家长大讲堂”“我与父母同学法”“小手拉大手”等系列法治实践活动5场次,面向广大家庭成员大力普及法律知识,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及民法、刑法等基本法中涉及青少年权益的基本知识,从法律角度在家庭层面帮助青少年建立是非观念,及早预防青少年思想道德滑坡。同时,引导家长杜绝家庭暴力,及时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四是整合资源,多方联动,不断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宣传部、团县委、检察、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配合线上同步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活动,深入推进“以案说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并利用社区团组织贴近基层的优势,深化“模拟法庭”活动,青年群众通过亲自参与、亲身体验的方式,直观展示了庭审的全面情况,提高了青少年群体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借助6.26国际禁毒日,在渊泉广场等人流密集场所集中开展禁毒知识宣传、宣誓签字仪式,推进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实施,强化青少年法制、禁毒、反邪教宣传教育,至目前,共举办青少年法制教育集中宣传活动7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参与青少年达2000余人次,营造了青少年法制宣传的良好氛围。

2.坚持整治为重,不断优化青少年成长发展环境。一是定期开展五类重点青少年摸排工作。预青专项领导小组依托综治工作机制,印发了《关于对重点青少年进行摸底的通知》(瓜预青办发〔2018〕2号),借助乡镇团组织、基层司法所全面梳理摸排五类重点青少年,切实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建立健全青少年维权工作网络,不断完善社会化制度化专业化维权体系。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共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拓展乡镇、社区青少年维权工作,建好管好用好专业化社工队伍,支持专兼职团干部、青年社会组织骨干、志愿者骨干等转化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积极鼓励机关干部、社区干部、爱心志愿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考试,切实提高社工专业化水平。三是公安、司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成立了80人的青少年社会事务志愿服务队伍,充分发挥社区作用,积极推进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已面向青少年群体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法律援助等活动3场次,累计有效帮助青少年53人次。

3.坚持服务为先,加强重点群体服务管理。一是充分发挥专门学校作用,民政、司法等部门积极推进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心理矫正工作,走访和慰问了26名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为他们送去书包、文具等学习生活用品,帮助其增强自信心、树立自尊心,形成内心向上的动力。二是组织开展以引领青少年强“底气”、树“正气”、立“志气”活动。团县委组织开展了“传承雷锋精神·展现时代风采·共建美丽XX”学雷锋志愿服务、“缅怀革命先烈·弘扬爱国精神”主题党团日活动、“青春筑梦新时代·砥砺共建新XX”XX万人徒步赛、“放飞青春·筑梦前行”XX县纪念“五四运动”99周年、建团96周年文艺汇演、“心手相牵·快乐成长”庆“六一”儿童节、张芝国学朗诵会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共计25场次,参与青少年达1万余人,奏响了各类青少年主题活动的“集结号”,满足了青少年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三是以“七五”普法为依托,加强青少年身心教育,成立了青少年维权志愿服务队,加强对青少年普法的宣传教育。在广至乡临潭村新时代农民讲习所开展了禁毒宣传教育、知识竞赛活动,参加“反邪教我代言—我在这里做宣传”反邪教集中宣传、全民禁毒集中宣传活动及XX县禁毒教育基地揭牌仪式,县检察院开展“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四是团县委积极开展助力脱贫攻坚圆梦助学行动,积极争取团省委、省青基会“圆梦大学”“芙蓉学子”项目资金,共为12名大学新生,资助金额6万元,帮助更多寒门学子顺利踏入大学校园。新建“七彩小屋”8家,依托乡镇、社区等爱心阵地,累计组织20余名青年志愿者对70余名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社区青少年进行学业辅导、亲情陪伴、心理疏导、游戏互动等关爱活动,为特殊群体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氛围。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XX县预青工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社会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利用新媒体等手段对青少年进行引导的方式方法还需进一步探索;二是预青工作中有些内容涉及到青少年个人隐私,如何在保护好青少年隐私的前提下,对这类人群进行救助的方式方法还需进一步研究;三是在专门学校运行和管理上,制度还需健全,对有不良行为或有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跟踪管理还不到位。

下一步,预防青少年专项工作组将进一步加强与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法律进社区、进学校活动。组织专业法律志愿者深入社区、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讲座、交流会等形式,引导广大家长从思想和心理上进一步关心青少年成长,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格局。

2.关爱帮扶活动。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依托“小蒲公英课堂”“七彩小屋”等关爱服务阵地, 对无监护人或监护人无法履行职责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留守儿童开展亲情关爱、学业辅导、心理疏导等帮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3.警示教育活动。联合政法部门每季度开展“模拟法庭”开放日活动,进一步完善“模拟法庭”警示教育机制,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

4.注重典型培育。整合优势资源,及时总结留守儿童关爱、闲散青少年管理、专门学校建设方面的工作经验, 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进行推广。

5.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积极争取党政支持, 努力将专门学校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强专门学校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照各自责任分工,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层层分解任务,切实抓好专门学校的管理运行。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报告第3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局十分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坚持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贯穿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之中,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多措举措,积极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加强法制宣传方面

  一是以“六五”普法启动为契机,扎实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发展。我局以“六五”普法启动为契机,发挥普法主管部门职能,大力推进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作为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工作的重点。把“两法”列入中小学校法制课的重点内容。在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和综治工作检查中,把“两法”的宣传普及工作作为一项必查内容,有力的推动“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

  二是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抓好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我们一方面督促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教材、师资、计划、课时“四落实”,另一方面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每学年开学初,县司法局会同综治、公安等部门到各学校举办以“两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巡回法制讲座、法制图片展、法制演讲、知识竞赛等活动,扩大“两法”的社会知晓率,有效提高了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截止目前,共开展活动20余次,直接受教育师生达1。6万人次。

  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浓厚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社会氛围。为浓厚社会氛围,我们通过巡回宣传和送法下乡发放未成年人保护宣传资料、在县城茗馨广场建设包含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内容的法制宣传长廊和法治文化阵地、开通热线电话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等形式,有效地提高了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认识,浓厚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社会氛围。

  二、开展法律援助,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

  20xx年以来,我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50件,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80件(其中刑事案件25件,民事案件55件),占案件总数的11%。为让更多的未成年人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及时地得到法律援助,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加大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利用“法律六进”、“六一”维权周、法律援助宣传月等活动契机,采取集中讲座、散发资料、解答咨询等形式,进一步加大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近年来共组织、参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项活动20余次,举办未成年人权益法律知识讲座30余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500余份。

  二是健全工作网络。为方便群众就近进行法律咨询、申请法律援助,我们依托14个司法所及相关单位建立了2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针对未成年人的维权工作,我们专门在县团委、教育局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县各中小学校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由各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担任法律援助联络员。法律援助网络体系的健全和完善,为未成年人获得法律援助提供了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务。

  三是开辟绿色通道。我县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2倍执行(城镇430元/月,农村220元/月),将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全部纳入了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凡是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中心简化申请程序,优先受理,指派优秀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办理,并且做到全程跟踪监督,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其合法权益,受到广大受援人及家属的称赞和好评。

  四是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提前介入工作。在为未成年人提供民事法律援助的同时,我们也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刑事法律援助。过去的刑事法律援助,仅局限于审判阶段,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自20xx年起,我们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法将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从案件审判阶段前移至公安阶段,使法律援助贯穿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的全过程。目前我县受理的25件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多牵涉到盗窃、抢劫、聚众斗殴等。

  在承办未成年人刑事辩护法律援助案件的过程中,除了依法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外,我们还要求承办律师重视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其进行“教育、感化、挽救”。使其树立信心,不自暴自弃。这种延伸教育,常常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加强特殊青少年群体的帮扶教育管理工作方面

  (一)强化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监管

  未成年矫正对象作为矫正对象中的特殊群体,如何规范管理,切实维权,有效帮教一直以来备受社会关注。从20xx年社区矫正工作正式启动以来,按照“依法、规范、有序”的原则,严格落实好未成年犯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和考核解除等措施。并要求社区矫正帮教成员及时关注未成年矫正对象生活、学习、工作、心理等情况,做到与矫正对象至少每周电话联系一次,每月至少见面一次询问情况,多沟通、多了解、多关心,侧重教育感化。加强法制教育和宣传工作,严格请销假制度,督促乡镇社区矫正机构和社区居委会与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近亲属签订了监护和帮教协议,从根本上杜绝了脱管、漏管现象,有效规范了未成年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工作。

  (二)真情帮扶,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

  一是调查摸底,建立帮扶档案。每年我们都会对全县所有服刑人员的家庭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经统计,我县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共有21人,我们对这些未成年人建立了档案,同时通过定期走访调查,实施动态管理,定期更新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数据库。

  二是真情相助,及时排忧解难。我们定期与有未成年子女的服刑人员家庭联系,了解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动态和他们的家庭状况,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如我们协调民政部门,对4户符合条件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落实了低保;协调教育部门,帮助2名辍学的'服刑人员的学龄子女重返校园,并减免学杂费,对14名家庭困难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进行了临时性救助。并且在我们局里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拿出经费帮助解决他们的就学、就医、生活等困难。

  三是传递亲情,助力快乐成长。在解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实际困难的同时,我们也尤其关注他们与正在服刑的父亲或者母亲的亲情沟通。因为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父母的亲情关爱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监所相对封闭的环境和严格的监管措施以及路途遥远等原因,都制约着相互之间亲情的传递。我们通过与监所合作,启动了远程帮教会见系统,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能够通过视频会见服刑的亲人。同时通过开展“一封家书”活动,制作视频、撰写书信,让这些孩子能够向他们在高墙内的亲人传递着自己的想念,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

  四、两点建议

  1、继续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与思想道德教育结合。切实将法治和德治渗透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各个方面,如在各县市能否在监狱、看守所、戒毒所等场所建立法制教育警示基地,让刑释解教人员现身说法,从源头上遏制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从根本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高工作实效。

  2、当前社会对有不良行为或失足的青少年,普遍存在歧视态度,使他们永远被贴上了异于常人的“标签”,缺乏正面的教育和关爱,给他们在性格、心理上带来了更加负面的影响。建议能否把关口前移,在学校每年级设立心理咨询老师,使不良青年能够更好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