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申请助学贷款高校学生5日内可拿到已缴纳学费

  今年是河南省全面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第一年,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必须确保落实政策,对于已经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高校必须按照要求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电子回执录入工作,高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学生放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由于部分高校要求学生提前将学费和住宿费存入高校指定账户,省教育厅明确要求,对已缴纳学费且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高校要在学费和住宿费划拨至高校账户5个工作日内,将学生已缴纳的学费返还到学生手中。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通热线咨询电话随时接受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并及时在全省通报各地、各高校的投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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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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