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新疆沙雅县盖孜库木乡群众尼某看着账户里悉数返还的71803元未成年人打赏款,激动不已,他感慨道:“当时看到孩子挥霍掉这么多钱,感觉天都要塌了,这是我们辛辛苦苦攒下的血汗钱。多亏了警察的帮助!没有他们的坚持和专业,这笔钱根本不可能追回来。”
时间回溯到两个多月前,尼某年仅8岁的女儿经常在家拿父母手机玩耍。由于父母使用手机付款转账输入密码时没有避讳女儿,女儿便记住了支付密码。后来,女儿在手机上使用某平台时,偶然进入一个直播间,被主播热情称呼和夸张表演吸引,看到别人刷礼物后,也学着为主播刷“火箭”等虚拟礼物。此后,她一发不可收拾,成了多个直播间的“榜一大姐”。
6月30日,急需用钱给雇工结账的尼某查看账户时,发现存款余额仅剩50元,7万多元存款不翼而飞,心急如焚的他立刻报了警。沙雅县公安局盖孜库木乡派出所接到求助后高度重视,立即指派警务室民警开展处置工作。经核查,短短两个月内,这名“榜一大姐”在某平台频繁向主播“打赏”,金额高达71803元人民币。
民警迅速行动,第一时间与某平台客服取得联系,详细说明这是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同意进行的高额消费。为确保证据链完整,民警全程协助家长前往银行调取详细的银行卡交易流水记录,有效固定了消费事实和时间节点。
经过民警锲而不舍地努力协调,平台方积极配合核实,最终认定该高额消费确系未成年人所为且未获监护人同意,审核通过了全额退款申请。7万余元的损失得以成功挽回,悉数返还至家长账户。
沙雅警方借此提醒广大家长,务必加强对未成年子女使用电子设备及移动支付的监管,建议设置支付密码、开启青少年模式、定期检查账单,并加强对孩子的网络安全和消费观念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