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8 日消息,晋江市人民法院网站显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米系有品(晋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侵害商标权案件新增一项开庭公告,原告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该案件将于 9 月 3 日在晋江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工商信息显示,米系有品(晋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注册资本 5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丁鸿源,注册地址位于晋江市陈埭镇洋埭村,经营范围涵盖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家电零售、互联网销售等多个与小米核心业务重叠的领域。
注意到,小米科技对“有品”系列商标布局已久。相关信息显示,小米于 2021 年 8 月申请注册“小米有品”商标(注册号 58854256),核定使用范围包括第 12 类运输工具;2024 年 12 月又申请第 5 类“小米有品”商标,涵盖医用消毒剂等商品。此外,小米还拥有“米家有品”“集有品”等多件核心商标,其中“有品及图”商标已在第 35 类广告、销售展示架出租等服务上注册。
此次诉讼并非小米首次对商标侵权采取法律行动。2025 年 5 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两起涉“小米”商标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小米零度”“凡小米”等标识构成侵权,判决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 3500 万元,并明确将“小米”商标认定为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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