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因网约车被追尾导致的停运损失赔偿案件在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落槌,法院最终判决责任方赔偿网约车司机赵某停运损失1760元,这一判决为类似纠纷提供了法律参考。
事件起因于今年3月,上海网约车司机赵某在运营过程中遭遇追尾事故,车辆需送修6天,导致无法正常接单运营。赵某认为,这6天的停运给自己带来了直接的经济损失,遂向责任方提出3000元的停运损失赔偿请求。
赵某称,根据自己以往的运营收入,平均每天约为500元,6天的停运损失共计3000元。然而,责任方对此赔偿金额并不认可,双方协商无果后,赵某将责任方诉至法院。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详细调查了赵某的运营情况,包括行业工资水平、运营成本等因素。经综合考量,法院认为赵某提出的每天500元运营收入偏高,扣除营运成本后,确定其日均收入约为293.33元(按照判决总金额与天数反推得出近似值,实际判决未直接给出此日均数,但为表述清晰做此说明),6天的停运损失共计1760元。
此次网约车停运损失赔偿案件的判决,不仅为网约车司机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也提醒广大车主在遭遇类似事故时,应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告诫所有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务必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