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发生在江西抚吉高速永丰段的交通事故引发关注。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披露,本月 4 日,驾驶员曾某载着妻子、弟弟及侄女行驶至该路段慢车道时,在未与快车道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的情况下突然强行向左变道,导致与快车道车辆发生剧烈碰撞。
事故发生瞬间,曾某所驾车辆失控四轮朝天翻车,并在路面上旋转数圈才停下。此次事故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曾某车内乘客受伤——其妻子与弟弟骨折,侄女受皮外伤,所幸均无生命危险。
然而,面对交警调查,曾某不仅拒不承认自身过错,反而坚称对方车辆违规进入己方车道导致碰撞,甚至当场发誓“我撒谎的话天打雷劈”。其妻子也通过短信向交警施压,要求“公平公正对待”,并将责任完全推给对方,强调“人都要凭良心”。
交警通过现场勘查、行车记录仪及双方陈述,确认曾某存在违法变道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对曾某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明确认定其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针对此类危险驾驶行为,交警部门特别提醒:驾驶员在变道超车时务必遵守“一灯、二镜、三方向”操作规范——提前 3 至 5 秒开启转向灯,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目标车道来车情况,确认安全距离后再果断变道。交通法规的严格执行既是对他人生命负责,更是对自身安全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