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公积金制度,针对当前住房公积金做了一番调整,包括买第一套房不再需要查询最近一年的公积金提取情况,贷款额度增加等等。
业内人士表示,对于刚刚参加工作、公积金月缴存额较低的家庭来说,这无疑是个好消息。国管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普通商品房时,其能够在国管公积金中心贷款的额度,与其账户余额有直接关系。一人申请时,审批的贷款额度一般为账户余额的10倍。
此余额划定线为5万元时,如果购房人账户余额低于5万元,那么以5万元的最低限乘以10倍,可以贷款50万元。而此次调整后,账户余额低于7万元的,按照7万元的最低线计算,就可以贷款70万元。
此次调整的是国管公积金,而北京市管公积金的贷款额度确定,主要与申请人的家庭月收入、公积金缴存额、贷款年限等有关,与账户余额并没有直接关系。
二套房政策房执行原规定
新政规定,首次贷款结清后,即可再次申请使用贷款。第3次及以后再申请使用贷款的,需上一次贷款结清满5年。
另外,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北京市户籍的中央单位职工,在北京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使用贷款。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表示,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和第二套住房的,仍执行原规定。
缴存额达上限无需“证明”
新政还规定,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上限的,不再提供工作情况证明。
同时,贷款申请人可通过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中的贷款试算器初步估算贷款额度。而且,职工还可关注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提前预约贷款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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