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自建立以来,有效的保障了职工身体健康,减轻职工家庭负担。近日,医保缴费率将有所调整,东莞企业单位缴费费率为下调1.8%,从7月起执行。
从市社保局获悉,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请示》,2016年7月至2018年12月,以职工身份参保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费率阶段性下调0.5%。同时,以城乡居民身份参保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率同步下调0.5%。
具体的下调方案为:以职工身份参保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费率阶段性下调0.5%,即企业单位缴费费率从2.3%下调到1.8%;以城乡居民身份参保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中由市、镇(街)财政补贴部分下调0.5%,即财政补贴费率从1.5%下调到1%。
事实上,自2012年7月起至2016年6月,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已连续四年执行阶段性降低费率,用人单位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一直保持在1.8%,已提前达到了省要求,且降低的幅度大大低于省要求的标准。
目前,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作状况良好,2012年7月~2015年6月的四年间,分别为企业减轻了负担3.0亿元、5.7亿元、6.9亿元、7.7亿元,合计23.3亿元。预计2016年~2018年将为企业减轻成本约27.6亿元。
来五年,我国将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坚持精算平衡,完善筹资机制,分清政府、企业、个人等的责任。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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