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岁老太12楼扔垃圾砸坏车辆被判刑:并处罚金 又赔偿

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高空抛物引发的刑事案件,69岁的李老太因一时方便之举,付出了沉重代价。

今年8月13日12时左右,家住房山某小区12层的李老太,将装有厨余垃圾和生活垃圾的垃圾袋,从自家阳台径直扔下。这些垃圾袋如“炸弹”般坠落至楼下南侧停车场,不巧砸中了苏女士停放在此的白色汽车,车辆前挡风玻璃、雨刷器等部件瞬间损坏。

法院经过细致审理认为,被告人李老太从建筑物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高空抛物罪,依法应予以惩处。不过,考虑到李老太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并表示愿意赔偿苏女士的车辆损失,法院在量刑时予以了酌情考虑。最终,法院根据李老太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照刑法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判处李老太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同时,判令其赔偿苏女士车辆维修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共计1073元。

法官借此提醒广大市民,居住在高层楼宇时,一定要摒弃“高空抛物无关紧要”的错误观念,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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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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