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9・13”轨道交通 2 号线列车撞击事故调查报告发布,3 人死亡、1 人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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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25 日消息,据央视新闻今日报道,浙江绍兴“9・13”轨道交通 2 号线列车撞击事故调查报告发布。

2025 年 9 月 13 日 23 时 25 分许,绍兴市轨道交通 2 号线一返场维修的空载列车,在檀渎站开往豆姜站下行区间与 4 名保洁人员发生碰撞,造成 3 人死亡、1 人重伤

调查认定,绍兴市“9・13”轨道交通较大事故是一起因涉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从业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导致 3 人死亡、1 人重伤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附事故原因官方分析如下:

(一)直接原因

综合相关技术调查结论,认定本起事故直接原因为:杨某、陈某甲、陈某乙、刘某等 4 名保洁人员从豆姜站存车线 I 道前往存车线 Ⅱ 道途中,未按规定路线行走,擅自进入正线区域;02003 车列控员郑某未按规定路径执行带道任务,在未向调度申请授权走行正线情况下擅自进入正线轨行区行车区域,对保洁人员行走路径错误进入未授权区域的行为,未采取有效的制止措施,未按规定及时汇报行车调度员,仍跟随 4 名保洁人员行走在错误路径上,直至返场检修列车与保洁员发生碰撞。

(二)间接原因

1.运营单位(绍兴轨道交通集团)方面:制定的走行路径不合理,存在电缆、配电箱、备用钢轨等设施设备,最宽处为 86 厘米,最窄处为 30 厘米,通道狭窄、通行不畅,导致相关工作人员养成了基本不按该路径行走,通过申请正线区域防护后沿正线行走的习惯。针对豆姜站轨行区复杂环境,未严格督促落实豆姜站轨行区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风险防范和管控。对保洁单位的合同履约监管不到位,对浙江亚太酒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分包等违反合同约定行为未进行有效监督。

2.保洁单位(浙江亚太酒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方面:未认真履行日常安全管理责任,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未对豆姜站的特殊情况对保洁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保洁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反光背心等安全防护用品。保洁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安全风险认识不足。

(三)其他可能因素排除

事故调查组通过调查取证、检测分析,排除车辆、信号、现场环境照度等指标不符合要求因素;排除当值行车岗行车调度员王某、02004 车列控员秦某等违章操作因素;排除涉事列控员无证驾驶、相关工作人员和保洁人员酒后作业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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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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