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社保基数有变,具体有啥变化?请看希财小编整理的2017年湖南社保基数调整消息,以供大家查阅!
2017湖南社保基数调整具体体现在哪个方面?
湖南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简称2016年度缴费基数基准值)为4491元,相比上涨了447元。
根据湖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发布《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综合成本、企业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工资基数下限统一为2015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491元/月)的60%,即2695元;上限统一为2015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3473元。省社保局表示,参保单位即日起即可申报职工个人2017年度缴费工资和单位缴费工资总额。
根据《通知》,同时符合“已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生产经营正常但申报缓缴时前六个月累计亏损”“已与养老保险费征收机构签订缓缴及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协议”三个条件的困难企业可申报缓缴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适当延长。已停保的企业或完全停产的企业不再办理养老保险费缓缴手续。
以上,则是“2017湖南社保基数调整”的全部内容,需要注意的是此外,基准值发布前后的缴费及待遇计发以及相应的结算等方面的问题,按《关于2016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待遇计发等有关问题的通告》执行。其中,已按预缴基数缴费后停保(含调出、退休等)的人员,其缴费基数不再调整,但缴费工资指数应按2016年度基准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