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O科技消息】2月11日,鸿蒙智行法务部通过官方渠道宣布,已收到法院针对其起诉自媒体“我是大彬同学”名誉侵权案的一审判决。判决结果要求被告删除侵权言论、公开赔礼道歉,并向鸿蒙智行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50万元人民币。
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我是大彬同学”在网络平台发布的系列言论脱离了基本客观事实,超出了舆论监督和表达自由的合理边界,且存在侮辱、贬损鸿蒙智行的主观故意,其行为已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这一判决明确了网络言论的法律红线,即不得以不实信息损害他人的合法商誉。

据CNMO了解,此次诉讼始于2025年3月,当时鸿蒙智行法务部正式对“我是大彬同学”提起诉讼,指控该自媒体在多个社交平台发布大量不实及侮辱性内容,通过夸大和炒作负面信息的方式诋毁鸿蒙智行品牌及其产品,严重扰乱了网络环境并损害了品牌声誉。案件经过近一年的审理,最终迎来了前述一审结果。
针对判决,鸿蒙智行方面再次强调“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并表示将持续运用法律武器坚决维护品牌与产品的声誉,对任何形式的黑公关和恶意诋毁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此案的高额判赔,也对试图以不实信息博取流量的自媒体起到了显著的警示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