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天河法院审理了一起让人关注的餐饮食品安全纠纷。这事儿得从2023年4月说起,当时林先生在某平台上运气爆棚,抽中了广州一家餐饮公司的“脆皮羊肉牛杂煲”免费试吃资格。
到了2024年4月,林先生想着这免费试吃的机会可不能浪费,就约上朋友,哪怕外面下着雨,也兴致勃勃地前往这家餐饮公司用餐。可谁能想到,这顿饭吃得那叫一个闹心。林先生和朋友在吃牛杂煲的时候,居然在餐品里发现了一只蟑螂,这场景,光想想就让人觉得恶心。
店员看到这情况后,赶紧提出给林先生他们重上一锅牛杂煲,可林先生哪还有心情继续吃啊,直接就拒绝了店员的提议。之后,林先生一气之下,把平台和商家都起诉了,他要求商家赔偿1000元,还希望平台能再给他一次试吃的机会。
商家那边呢,却有自己的说法。他们觉得这试吃是免费的,而且林先生要求的赔偿金额太高了,甚至还狡辩说“可能是小强自己跑进去的”,想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不过,法院可没这么认为。法院觉得,就算这是免费试吃,商家也照样得承担食品安全的义务。而且林先生这边证据充足,能证明餐品里确实有蟑螂。于是,依据《食品安全法》,法院判决已经注销的餐饮公司股东赔偿林先生1000元。不过,因为平台已经尽到了审核义务,所以不用承担责任。另外,由于没有“重来一次”这样的规则,林先生要求平台再给一次试吃机会的诉求就被驳回了。
这起纠纷也给广大商家提了个醒,不管是不是免费试吃,都得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可别想着钻空子,不然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