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东莞地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所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了身份证户口本,两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然后如果有离婚人士办理结婚登记的,需要提供离婚证件。关于东莞民政局结婚材料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东莞民政局结婚要什么材料(内地结婚)
1.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2.居民身份证;
3.居民户口簿;
4.当事人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5.离婚人士提供的离婚证件;
6.丧偶人士须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7.现役军人: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登记证明。
二、东莞民政局结婚条件(内地结婚)
1.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2.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
3.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5.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6.男女双方没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7.男女双方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三、东莞民政局结婚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准备材料的,除了一般的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登记声明书以及照片之外,无论是离婚还是丧偶,以及军人的,都需要提供特有的材料。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华律网做一对一的法律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