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买菜时儿子逗玩兔子被咬伤 法院:监护人未尽看护义务

浙江瑞安,一名1岁多的幼童在菜市场逗弄店铺笼中的兔子,右手食指几乎被咬断。孩子接受了断指再植手术,住院十多天。

事后,家长将兔子主人告上法庭。法院认定:监护人未尽看护义务,承担主要责任,负70%;兔子主人将兔笼放在公共通道且无防护措施,承担次要责任,负30%。总损失约2.67万元,家长自行承担1.86万余元,店主赔偿约8000元。

网友评论:“1岁多的孩子摸兔子,家长怎么不盯着”“兔子急了也咬人,不是宠物就能随便摸”“店主把笼子放公共通道也有责任,但家长没看好孩子才是主因”。

兔子平时看着温顺,但受惊或感到威胁时也会攻击。孩子小、不懂事,大人不能不懂事。在公共场所,家长要看住孩子的手,别让“好奇”变成“伤害”。这次断的是手指,下次呢?责任划分清楚了,但孩子手指上的伤,谁来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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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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