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6月23日消息,据国内媒体公开报道,成都某公司就职的一名男子因为和同事积累下私人恩怨,先后多次针对对方停放在户外的车辆做出恶意破坏行为。
不仅给对方轮胎放气,甚至直接往同事的车辆油箱里注水,性质十分恶劣,后续公司按照公开的规章制度直接和这名男子解除了劳动合同。
没想到这名男子对公司的处理决定完全不服,直接起诉到当地法院,向原公司索要总计15万余元的离职赔偿金。
近期彭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劳动争议案件,最终依法判决驳回男子的全部诉讼请求。
该男子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满随即提起上诉,成都中院经过二审流程最终也驳回了他的上诉申请,维持一审的原有判决。
本案承办法官刘佩云对外通报案情细节时明确说明,涉事公司执行的员工手册是经由全体职工代表民主流程制定发布,后续也专门组织所有在岗员工完成了对应学习培训,内容本身合规、发布程序正当,这名涉事男子钟某全程知晓相关条款,手册内容对他具备完全约束力。
钟某的恶意破坏行为,早在第一次被同事发现后就已经在公安机关的调解下出具了书面保证书,承诺不再做出任何过激举动,但他事后完全没有悔改,反而变本加厉继续针对同事车辆实施伤害。
这类行为已经远远超出普通职场矛盾的范畴,往行驶中的车辆油箱注水的操作,一旦车辆上路行驶很容易直接引发故障事故,直接威胁到驾驶者和道路周边人员的生命安全。
钟某的一系列恶意举动,既破坏了公司正常的内部管理秩序,也完全违背公序良俗和基本法治精神,甚至可能危害公共交通安全、扰乱正常社会管理秩序,整体性质十分恶劣,这类不合理诉求完全不在法律的保护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