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成功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办理成功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