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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联营模式

是指零售商向供应商订货,由零售商负责销售,并按一定比例抽取销售提成的商业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供应商往往需要提供一定数量的导购来辅助销售。经营中货物的损失往往由供应商承担。合资模式实际上是一种主要的自给模式。

2. 自营模式

所谓自营,简单来说就是直接经营,是指零售商根据购销合同购买商品或原材料,由员工加工、包装或直接决定商品销售价格后再销售给顾客的经营模式。零售商通过这种方式赚取购销差额,即原材料和加工产品的购销差额。当然,它也承担自己的运营费用和损失。

3.直采自营模式

直接采购是指零售商的采购商直接向原产地、生产厂、指定的农业合作社、协会等组织,以现金、现货或签订购销合同的形式购买货物。直接采购在本质上是指来源采购,也是目前提及较多的买方制度。区域或单店直接采购是当地采购,跨区域集中采购称为集中采购。

4. 专柜模式

是指在零售商的相关监管条件下,由零售商提供销售场地和部分设备,由供应商安排货物和人员自行操作;零售商根据合同收取一定比例的销售佣金或租金。在这种模式下,供应商承担人员工资和货物损失。

5. 店中店模式

事实上,店中店模式是柜台模式的扩展。即供应商根据自有品牌形象店的需求,对零售商提供的场馆进行自主装修改造,采用专柜模式,开展类似专卖店的商业模式。店中店的模式经常应用于一些知名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