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就《杭州市具身智能机器人“强链补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2025-2027年,聚焦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技术攻关、产品供给、场景拓展和生态培育等任务,着力夯实创新链、做强产业链、打造创新创业生态圈,实现“1134”工作目标。以人形机器人为创新引领,构建“三五成群”的产品矩阵,即至2027年底打造3个以上的量产人形机器人产品、5个以上的量产仿生机器人产品,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具身智能机器人等智能装备产品。2027年,实现各类具身智能机器人整机企业工业总产值超200亿元,产业链工业总产值超300亿元。
杭州市具身智能机器人“强链补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人形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工作部署,落实工信部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人形机器人为创新引领,促进人工智能和先进制造融合,带动具身智能机器人(含人形机器人,以下统称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快速发展,培育面向未来的经济增长新引擎,打造科技创新和产品创新融合发展典范,制定杭州市具身智能机器人“强链补链”三年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25-2027年,聚焦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技术攻关、产品供给、场景拓展和生态培育等任务,着力夯实创新链、做强产业链、打造创新创业生态圈,实现“1134”工作目标。
(一)形成一个产品矩阵
以人形机器人为创新引领,构建“三五成群”的产品矩阵,即至2027年底打造3个以上的量产人形机器人产品、5个以上的量产仿生机器人产品,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具身智能机器人等智能装备产品。
- 二.做强一个产业集群
充分发挥滨江区优质机器人中小企业集聚优势,争创国家级具身智能机器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进一步推动滨江区与西湖区、萧山区等产业协同,打造全国高水平的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集聚区。
(三)构建三大服务平台
完成人形机器人中试验证暨应用推广中心建设、人形机器人制造业创新中心、具身智能行业应用中试基地建设,带动机器人企业、人工智能企业与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形成创新服务体系。
(三)完成四大工作指标
1.市场主体引育。聚焦具身智能机器人整机及零部件、软件企业(以下简称具身智能机器人企业),招引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引育头部整机企业3-4家,新增领域内企业主体100家以上,总量超300家;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企业10家以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家以上、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家以上。
2.核心技术攻关。力争实施具身智能机器人重大科技攻关20项以上,支持20家次以上企业参与国家部委、省的相关科技攻关项目,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国家标准2-3项。
3.应用场景建设。在工业制造、市政巡检、医疗康养、文旅服务、教育科研、生活服务等领域,打造行业应用示范场景30个以上,入选省级及以上应用示范场景15个以上。
4.规上工业产值。2027年,实现各类具身智能机器人整机企业工业总产值超200亿元,产业链工业总产值超300亿元。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创新链强化提升工程
1.加快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强化具身智能机器人智能决策和控制技术、智算芯片和基础软件技术研究,开展核心动力部件、高精度减速器、精密传动零件技术攻关,推动电子皮肤、六维力传感器等高端传感器研发,加快高能效关节模组、灵巧手等集成式部件产品化,支持固态电池等高性能电池、轻质合金等新型材料研发。充分发挥视觉智能等领域龙头企业创新优势,支持视觉智能体研发;支持增材制造、车床、压铸等先进制造业企业参与机器人产业链技术攻关,提升生产制造能力。力争到2027年形成10个以上产学研合作项目,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不少于10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2.发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支持企业与在杭科研院所“产学研用”一体化合作,积极推动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支持企业联合科研机构申报国家、省、市科研项目,对承接省级以上具身智能机器人领域科技攻关项目,按实际到账补助资金的25%、最高500万元给予补助。到2027年底力争承担部、省重大科技攻关15项以上,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国家标准2-3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3.强化高质量数据供给支撑。支持建设具身智能机器人虚拟或真实环境测试训练场,促进形成数据采集管理规范,加快突破真机数据清洗、蒸馏、增强及虚拟数据生成等技术,形成一批高水平具身智能数据集,对被评定为国家级的数据训练场给予100万元奖励。具身智能机器人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数据产品及服务的,按照年度采购金额30%、最高30万元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相关区、县(市)政府)
4.加快打造创新服务支撑体系。支持滨江区建设具身智能行业应用中试基地,打造国家级中试基地;支持西湖区建设杭州市人形机器人中试验证暨应用推广平台,2027年底前建成省级中试平台,争创国家级人形机器人检测认证平台,打造机器人场景应用专业服务机构;支持余杭区依托浙江大学建设人形机器人制造业创新中心,2027年底前建成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力争建成国家级创新平台;支持上城区建设具身智能虚拟训练场和空间智能线下训练场基地建设、钱塘区创建国家机器人创新中心分中心、临平区打造临平机器人谷(具身智能产业创新中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相关区、县(市)政府)
(二)实施产业链集群培育工程
1.加大主体引育力度。针对产业链薄弱环节制定引育项目清单,加大企业引育力度,对新设立的具身智能机器人企业主体依法依规给予政策支持。制定具身智能机器人企业梯度培育计划,鼓励企业上市发展,培育一批“链主”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独角兽”企业,按有关政策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投资促进局)
2.强化整零协同发展。建立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整零协同”推进机制,每年开展产业链对接会不少于2场,促进整机企业与零部件、软件企业在研发、制造、采购等层面深度合作,形成安全可靠的配套体系。整机制造企业采购非关联零部件、软件企业产品年度采购量达100万元的,按年度采购量的10%予以奖励,单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500万元。具身智能机器人企业产品进入非关联的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采购目录,且连续2年销售额均超过1000万元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3.促进软硬协同发展。加快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应用,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大脑”“小脑”“云脑”等研发迭代,提升整机产品感知、决策、控制系统的深度融合能力。探索以软件定义的具身智能机器人商业服务模式,鼓励应用软件产品开发,丰富拓展具身智能机器人应用功能,对年度应用量超过1000台(套)、产生效益500万元(含)以上的应用软件给予一次性最高50万元奖励。鼓励购买符合条件的通用具身智能机器人整机产品进行深度二次开发满足特色场景需要,对每家开发企业按照不超过10台整机产品购置成本的20%、最高30万元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4.推动产业集群建设。支持人形机器人与其他机器人创新链、产业链复用,带动仿生机器人、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等产业及相关零部件、软件企业协同集聚发展。优化完善产业布局规划,强化空间、资金、算力、科研等要素保障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布局一批特色产业园区(楼宇),持续推进滨江区国家级具身智能机器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建设,联动西湖、滨江、萧山、余杭等区打造工字型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带。(责任单位:市经信局,相关区、县(市)政府)
(三)实施创新创业生态圈建设工程
1.积极打造示范应用场景。围绕工业制造、市政巡检、医疗康养、文旅服务、教育科研、生活服务等领域,搭建场景供需对接平台,发布场景应用需求和解决方案清单,着力打造具身智能机器人应用的“样板间”和“体验中心”。每年开展应用场景建设需求征集及对接活动不少于1场,至2027年建成具身智能机器人应用场景100个以上,评选“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30个,入选省级及以上应用示范场景15个以上。支持符合质量和安全管理要求的具身智能机器人产品应用于公共场所,支持将优秀具身智能机器人产品列入政府采购目录,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应用,推动更多商业化应用落地。每年评选10个具身智能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单个典型应用场景按实际投入的50%、予以最高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建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国资委,相关区、县(市)政府)
2.推动打造开发者社区。鼓励围绕中试验证平台、创新中心、龙头企业等建设机器人开发者社区,孵化垂类领域应用项目。鼓励社区为开发团队提供免费空间、算力补贴、本体及设备共享、测试训练辅助、数据共享、通用大模型接入、政策申报等服务,根据服务绩效对社区运营单位给予每年不超过100万元财政补贴和足额算力券支持。每年开展开发者社区评选活动,至2027年力争建成开发者社区3个以上。探索组建具身智能机器人企业虚拟社群,提供在线服务,促进相互交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相关区、县(市)政府)
3.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组建具身智能机器人行业协会,组织企业“走进”系列活动,促进上下游企业之间及与在杭科研院所、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产业基金等机构互动合作。每年举办不少于1次具身智能机器人赛事或展会活动,争取1个国家级具身智能机器人赛事或展会永久落户杭州;根据赛事、展会投入和影响力,最高按照活动成本的25%予以支持,每年不超过300万元。鼓励具身智能机器人企业及产品“走出去”,依托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举办专展或专题论坛。支持企业、创客参加创新创业大赛,每年力争有2个以上项目入围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决赛,1个以上项目入围国家级大赛决赛,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奖项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
四、保障措施
完善市、区联动机制,统筹推进全市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每年统筹安排专项扶持资金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强化具身智能机器人企业用地用房、算力、产业基金等要素保障,加大人才授权认定力度,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实施“一对一”跟踪服务。(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相关区、县(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