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自习看恐怖片被吓病索赔3万 法院:学校承担30%责任

学生子涵(化名)就读于当地某学校, 2023 年 10 月某日下午,因科任老师请假,该课程改为自习。期间,部分学生提议观看电影,在获得班主任及全班同学同意后,他们选择了一部恐怖电影进行观看。

不料,当晚子涵在与母亲微信聊天时便出现了胡言乱语的现象。数日后,其父母将子涵接往医院治疗,子涵被确诊为“急性而短暂的精神病性障碍”。子涵及其家人认为,子涵的疾病与观看恐怖电影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学校在此事中存在过错,于是将学校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三万余元。

面对指控,学校辩称子涵患病的根本原因是其特殊体质或原本就存在的隐藏、潜伏疾病,与学校的教育、管理并无因果关系。学校还表示,已制订一系列制度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履行了相应职责,因此仅同意承担10%的责任,且应由保险公司直接向子涵进行赔偿。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依据子涵就诊医院出具的《出院记录》及《疾病证明书》发现,子涵观看影片后当晚即出现症状,至入院期间症状具有连续性。且子涵此前并无精神疾病症状,也无证据证实其有家族病史。因此,法院认为观看影片对诱发子涵精神疾病具有直接关系。

同时,法院指出,观影活动虽经学校同意组织,但校方在内容审查与管理方面存在过失,应承担相应责任。综合全案因素,包括子涵自身原因和学校的过错大小,法院酌定学校承担30%的责任。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向子涵赔偿经济损失 9182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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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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