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25 日消息,据光明网法治报道,近期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无人机“黑飞”案件进行点评,违法人龚某在机场净空区违规升放无人机喷洒农药被拘 5 日,龚某不服,故诉至法院,而法院驳回龚某的诉讼请求。
据悉,龚某系某村村民,其在某日傍晚操作无人机进行农药喷洒作业,数小时后作业完成。然而其进行农药喷洒作业的区域属于机场净空保护区,且未按规定提前申报飞行活动。在无人机飞行期间,机场进出港航班共计 35 架次,龚某的行为扰乱了机场公共秩序。当地公安部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龚某行政拘留 5 日。龚某不服,故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机场净空保护区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禁飞区域,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安机关应及时查处;影响民航运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活动,公安机关应立即查处;坚决打击无人驾驶航空器在机场禁飞区违法违规飞行。龚某操作无人机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飞行的行为虽未影响机场航班的正常运行,但其行为对数架次航班的起降造成严重安全威胁,公安部门依法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罚适当。综上,法院驳回龚某的诉讼请求。
法院提示,无人机在飞中要“三避”。避免进入管制区域,选择远离人群、建筑、民航客机的空旷区域;避开人群密集区域和私人场所,未经允许不得对他人私密空间进行拍摄;在操控过程中需保持专注,避免分神发生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