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溧水一家公司因招聘法务专员/助理时提出“会散打”的特殊要求,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
该公司发布的法务岗位信息中,除要求应聘者具备法律知识、工作经验丰富、会开车等常规条件外,还特别注明需“会散打”,并开出了9000—10000元的月薪。这一要求让不少网友感到困惑,纷纷质疑法务工作与散打技能之间的关联性。
针对外界质疑,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女士作出回应。她表示,此次招聘的法务岗位实际上是为其26岁的女儿量身定制的。
周女士透露,女儿未来将参与公司的管理和建设工作,考虑到安全因素,才在招聘要求中加入了“会散打”这一条件,目的是希望应聘者能在必要时保护女儿的安全。对于法律专业知识的要求,周女士则表示并无过高期待,仅希望应聘者能完成一些简单的法律相关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