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判官
程序员反对加班的“996.ICU”项目三月底在代码托管平台 GitHub 上线以来,引发广大互联网行业内外人士讨论,中青报、人民日报、央视财经等央媒也纷纷撰文,谴责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以及对年轻人生活压力日益增大的关注。
如今,滥用雇主优势地位,漠视和侵犯劳动者权益的情况,在职场已经很常见了。996(早上九点上班、晚上九点下班,一周工作六天)这种工作制度有从互联网企业向非互联网企业、从一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蔓延的趋势。
依法保障劳动者利益,对于企业和国家的长远利益是有帮助的。劳动者维权意识的觉醒,敢于正面挑战不合理的现状,并引发政府监管部门的支持,这也是值得肯定的。只是,劳动监察部门接下来恐怕要 996 一段时间了。
但我们也要正视一个问题。如果把世界上所有国家和所有企业按照勤奋程度排个序,中日韩三国和这三个国家的企业,在两个榜单上都是名列前茅。
东亚自古素有勤奋努力的民族传统,以及人均资源紧张的竞争压力。而在当下中国的互联网行业,竞争更是进入到白热化。中国互联网行业 20 年的高速发展,聚集了大量的资本和人才,但代价就是企业间竞争带来的工作强度提升。
以中国当下的经济形势和发展阶段,像欧美企业员工一样潇洒,一言不合就休假,阳光沙滩晒得黝黑,至少还需要一代人的努力。
而法律和政府能起到的作用,更多是避免出现“观众效应”,即看演出看电影时前排的观众不守规矩站起来了,后排的人不站起来就看不见,最终大家都站着看,累得很。
法律法规和政府监管并不能改变竞争与加班这件事本身,只能尽可能让企业以合法依规的方式开展经营活动,该发的加班费要发,该安排的调休要有。只要存在一家企业不守规矩开挂套利,所有企业必然一起跟进,这种情况下,让劳动者自己用脚投票换工作是没意义的,最后无非是咖喱味的屎或者屎味的咖喱这种两难选择。
另一个方面,谈到个人的选择,一味鼓吹拼搏和奋斗,也是偏激和不科学的。
以熬夜和晚睡这件事为例,我们必须承认人与人存在个体差异。不能因为有人每天只睡四五个小时,把多出的时间用于工作,就如法炮制。且不说熬夜缺觉会让大脑迟钝导致工作效率下降,长时间高强度工作,对绝大多数人的身体,都会带来不可逆转的伤害。有鉴于此,用巧劲就好过用蛮力。
因此,我给初入职场的人的建议是,当遇到经常需要加班的企业,尤其是全员 996 的企业,你需要分析一下,这家企业的加班是否是长期的?是否是必要的?
真正优秀的企业,即使存在整体的、频繁的加班,只要是真的业务发展需要,并且这份工作履历能为你带来真正的成长,我也认为在这样的企业工作是有价值的,这种情况下,加班是为了你自己的成长。
而另一些企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甚至发展已经见顶,加班只是出于老板的焦虑,实际上只是打消耗战,工作效率极低,大家甚至为了假装很忙而处心积虑各种表演,或者工作本身并不能让你真正积累经验,遇到这种情况,我建议你早日用脚投票。
而对工作有一定年限的互联网行业从业者,我建议你很认真的想一想,你当下所从事的工作,能做到你多大年龄的时候?
互联网行业看似高薪,但如果工作时长变为朝九晚五,鉴于时薪水平,整体待遇恐怕要下降不少;考虑到互联网行业职业寿命普遍较短,这相对高薪的时薪水平,也只是预支了 40 岁以后的工资而已。
不要以为我在说笑,最近腾讯、京东、百度、网易等大龄互联网企业,已经对大龄员工出手了,涉及到的很多员工甚至是企业的中层和高管。
我在以前的文章《对不起,你的企业并不需要你》也谈过,很多人离开企业,是不具备独立生存的能力和价值的。企业是以员工整体能力叠加生产资料去创造价值的,是去个人能力化的。大多数员工在企业拿的工资,其实高于他在企业的工作产出价值。意识到这一点,意识到互联网行业不养老,我们是不是应该为自己离开企业后的生活早做打算?
关于如何将你自己打造为独立的生产力单元这件事,我以前的文章已有论述,这里就不重复了。我不是鼓励人人都去创业去做生意,但你需要意识到,终有一天你需要独立去为自己、为家人挣一份收入,那么你是否已经开始为这一天的到来,做一些有意义的准备呢?
什么情况下,人应该给自己工作?你或者能以更短的工作时长,取得不低于在企业打工的收入水平;或者能以在企业打工的工作时长,取得高于在企业打工的收入水平。希望大家早日达到这个境界。
996. ICU 事件,为企业和个人都敲响了警钟,我觉得这对个人的觉醒是好事。企业不可以再为短期利益做一些短视的选择;而个人必须为自己的长期利益,做长线的准备。